参保人员在外地突发疾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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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6-08
参保人员在异地(不含出国及港、澳、台地区)突然患病须在当地紧急抢救住院治疗的,必须在入院后三天内报市医保局备案(电话0710-3605551),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带门诊紧急抢救病历、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异地就医情况说明到襄阳市医保局业务大厅按规定报销。